詳情介紹
商標變更申請
商標變更申請所須提交的材料:
1、《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其他事項申請書》一份;
2、《商標代理委托書》一份,由變更后的申請人簽字/蓋章;
3、申請人如是公司需提供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如是個人需提供變更后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辦理變更注冊人名義的需提供變更證明原件一份(證明文件應由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局或申請人所屬的當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
5、辦理變更手續的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一份。
注意:
1、如果是企業合并、兼并、分離或國有企業改制,應辦理商標轉讓申請手續;
2、申請人需將其所有注冊商標/申請中商標一并辦理變更手續;
3、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和變更地址可一并辦理
4、所需時間:一般自申請之日起4-6個月
商標變更申請的注意事項
1、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同變更;
2、提交變更申請后,經過商標局受理的,將按照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給申請人發《受理通知書》;
3、如果變更申請需要補正的,申請人需在限期內補正,而商標局也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變更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變更證明;
5、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被核準變更申請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6、共有商標的變更申請經過核準后,變更證明只會發給代表人,如果其他的商標共有人需要的,需申請補發證明;
7、如果申請人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送任何書件的來往,所有書件都將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