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介紹
專利轉讓流程
經過專利局批準獲得專利權后,專利權人可以對自己享有的專利進行處理,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專利權人不想再享有該項專利,可以把該專利作為價值商品對他人進行專利轉讓,當相關的合法專利轉讓流程完成后,就可以成功地將該專利轉讓給他人,這樣不但可以讓專利權人獲取一定的轉讓收益,也可以讓專利受讓人如愿以償的獲得該專利。那么想要順利地完成專利轉讓工作,應該做到以下專利轉讓流程:
第一步:尋找適合專利轉讓的途徑
尋找轉讓的途徑是專利轉讓流程中最基本的一個環節,而且也很容易實現。尋找專利轉讓的方法其實有很多,例如可以在專利網站上進行轉讓,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甚至還可以參加技術展會活動去尋找相關的企業等方式。
第二步: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訂專利權轉讓合同
這是專利轉讓流程關鍵的一步。只有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雙方取得一致的意見之后才能有效地開展后面的相關專利轉讓工作。在簽訂轉讓合同中,對于雙方的利益都應該用文字內容明確的表達出來。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影響轉讓方在合同成立前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實許可合同的效力。
第三步:填寫提交專利轉讓相關文件
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雙方需要準備好專利轉讓的相關文件,這些文件應該嚴格地按照規定的形式來進行填寫,這樣就可以縮短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文件的時間,加快審核的速度。
第四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將相關的文件遞交給專利局
這是專利轉讓流程中較重要的一一步。因為想要專利轉讓具有法律依據就必須通過專利局的審核。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委托的專利代理機構就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選擇適當的專利代理機構也是在這個過程中不容忽視的一個環節。
第五步:等待專利轉讓結果
當專利局審查過后,會對審查的結果做出通知。如果審核通過的話,專利局一般會在2到6個月內發出專利轉讓合格通知書。并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庫中查詢到相關的變更結果。
專利法中規定了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同時規定了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一)提交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的專利權轉讓合同書、專利權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專利證復印件和法律狀態證明書、與原代理機構的解聘書及受讓人新的代理委托書、工商變更證明材料原件。
(二)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取著錄事項變更費。(著錄事項變更書)
(三)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在3-5個月內審查完成并予以登記公告。
(四)專利權轉讓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凳記公告文之日起生效。
專利轉讓申請材料
專利轉讓權一經生效,受讓人取得專利權人地位,轉讓人喪失專利權人地位,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影響轉讓方在合同成立前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專利權受讓方承擔。另外,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前,轉讓方已實施專利的,除合同另有約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轉讓方應當停止實施。
專利轉讓申請提交材料: